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圣治 #246

246.⑥继所罗门之

246.⑥继所罗门之后的许多王被允许亵渎圣殿和教会的圣物。这是因为百姓代表教会,他们的王是他们的头;还因为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不能长时间地代表教会。事实上,他们心里是偶像崇拜者。正因如此,他们通过曲解教会的一切事物,直到把教会毁灭而逐渐远离代表性敬拜。这一切由列王对圣殿的亵渎和他们的偶像崇拜来代表;教会的实际毁灭由圣殿本身的摧毁,以及以色列人被掳和犹太人在巴比伦被囚来代表。这就是原因;凡出于某种原因所发生的事都是照着圣治的某条律法在圣治之下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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