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圣治 #235

235.不承认圣治的

235.不承认圣治的人,根本不会从心里承认神,而是承认自然而非神,承认人类谨慎而非圣治。这一点看上去不是很明显,因为人能出于他的内在自我去思想并谈论这一套,出于他的外在自我去思想并谈论那一套。他就像折叶,能使门朝任何方向打开,进去的时候朝这个方向打开,出来的时候朝那个方向打开;或像风帆,能使船只在航行的过程中根据船长的指挥而转向任意方向。那些确认支持人类谨慎到了否认圣治的地步之人,当陷入自己的思维时,不会注意到别的,无论他们看见、听见或读到什么;事实上,他们也没有能力做到,因为他们没有从天堂接受任何东西,只从自己接受东西。他们只从表象和谬论得出结论,并且看不见别的,所以能发誓说他们是对的。此外,他们若只承认自然,就会向圣治的捍卫者发火,除非他们是牧师,因为牧师认为这是他们的神学问题,或他们的职责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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