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21.⑼主的圣治使邪恶和虚假服务于平衡、对照和洁净,从而服务于其他人里面良善和真理的结合。从刚才所述明显可知,主的圣治不断运作,好把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相结合,因为这种结合就是教会,也是天堂。该结合存在于主和从祂发出的一切事物里面。正是由于这种结合,天堂被称为一个婚姻,教会也是;故在圣言中,神的国被比作一个婚姻。正是由于这种结合,安息日在以色列教会成为敬拜的至圣日,因为安息日表示这种结合。也正因如此,在圣言的整体和每个细节中都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一书(80-90节)。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来自主与教会的婚姻,这反过来又来自主里面的爱与智慧的婚姻;因为良善属于爱,真理属于智慧。由此可见,将人里面的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相结合,是圣治恒定不变的目标,因为人就是这样与主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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