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圣治 #209

209.值得注意的是

209.值得注意的是,当天堂向这种人打开,他们被告知,他们是疯狂的,并且这种疯狂也通过流注和光照而清楚显明给他们的感知时,他们却感觉受到了侮辱,并向自己关闭天堂,注视地面,而地面之下就是地狱。这种情形就发生在灵界那些尚在地狱之外,但具有这种性质的人身上。这表明那些认为“我要是看见天堂,听见天使与我交谈,就会承认”的人犯了何等错误。他们的理解力可能会承认;然而,如果他们的意愿不承认,或不同意,他们自己就不会承认。因为意愿的爱将凡它想要的都吹入理解力,反过来不行。事实上,爱会摧毁理解力中凡不是来自它自己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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