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圣治 #207

207.圣治来自何处

207.圣治来自何处,它是什么。它就是在人里面逐出自我之爱的神性运作。因为如前所述(206节),自我之爱是魔鬼;它的欲望及其享受是它王国的邪恶,也就是地狱。一旦这爱被逐出,主与对邻之爱的情感就会进入,并打开屋顶的窗户,然后打开两边墙上的窗户,使人能看到天堂是真实存在的,死后生命和永恒的幸福也是真实存在的。通过那时一起流入的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爱,主使人能承认,神通过祂的圣治掌管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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