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205.⑹那些只承认自然和人类谨慎的人构成地狱,而那些承认神和祂的圣治之人构成天堂。凡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内心都只承认自然和人类谨慎;这种承认就深深潜藏于一切邪恶,无论它如何被良善和真理掩饰。这些掩饰不过是借来的衣服,或易凋谢的花环,被披戴来隐藏邪恶,免得它赤身露体。由于这种普遍掩饰转移了人们的视线,所以他们没有意识到,所有过着邪恶生活的人内心都只承认自然和人类谨慎。不过,只要思考一下他们这种承认的源头和原因,就能清楚看出,这就是这些人所承认的。为揭示这一点,我需要解释一下人自己的谨慎来自何处,它是什么;然后解释一下谁承认圣治,谁承认人自己的谨慎,以及他们各是何性质;最后说明那些承认圣治的人在天堂,那些承认人自己的谨慎之人在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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