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2.将这些论点与那本书关于创造的说明综合在一起,的确可以明显看出,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管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治。然而,那本书只是论述了创造本身,没有论述创造之后万物状态的维护,也就是主的管理,所以现在有必要论述这个主题。在这一部分,我将论述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或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一体性在受造物中如何得以维护;这一点将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宇宙无论作为一个整体,还是在每个细节上,都是由神性之爱通过神性智慧创造的。
⑵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作为一体从主发出。
⑶一切受造物里面都有这一体的某种形像。
⑷按照圣治,每一个受造物,无论整体还是部分,都应是这样的一体;它若不是这样,就应变成这样。
⑸爱之良善若不与智慧之真理结合,就不是良善;智慧之真理若不与爱之良善结合,就不是真理。
⑹不与智慧之真理结合的爱之良善不是真正的良善,只是貌似良善;不与爱之良善结合的智慧之真理不是真正的真理,只是貌似真理。
⑺主不让任何事物分裂。这意味着事物必须要么专注于良善和真理,要么专注于邪恶和虚假。
⑻某种事物若专注于良善和真理,就是某种事物;但它若专注于邪恶和虚假,就什么都不是。
⑼主的圣治使邪恶和虚假服务于平衡、对照和洁净,从而服务于其他人里面良善和真理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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