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圣治 #165

165.⑶人被主通过

165.⑶人被主通过流注引领,通过光照教导。人被主通过流注引领,因为引领和流注关系到爱和意愿;人被主通过光照教导,因为教导和光照关系到智慧和理解力。众所周知,每个人都基于自己的爱被自己引领,并照着他的爱被其他人引领,而不是被他的理解力引领。只有当他的爱或意愿形成他的理解力时,他才被他的理解力并照着它引领;这一步完成之后,可以说他的理解力在引领;而事实上,不是理解力在引领,而是形成它的意愿在引领。采用“流注”这个词,是因为人们习惯说灵魂流入身体;并且如前所示,流注是属灵的,而非物质的,一个人的灵魂或生命就是他的爱或意愿;还因为流注比较像血液进入心脏,并从心脏进入肺脏的流注。《圣爱与圣智》一书(371-432节)已说明:心脏与意愿并肺脏与理解力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意愿与理解力的结合就像血液从心脏进入肺脏的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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