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15.良善可与真理分离,真理可与良善分离,并且当分离时,它们仍看似良善和真理;因为人拥有被称为自由的行动官能和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官能。正是由于对这些官能的滥用,人才能表面上显得与他内在实际的样子不同;因此,坏人也能行良善,说真理,也就是说,魔鬼能伪装成光明天使。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圣爱与圣智》一书的下列要点:邪恶的根源来自对人类所固有、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官能的滥用(264-270节);这两种官能既在恶人里面,也在善人里面(425节);没有与智慧的一个婚姻的爱,或没有与真理的一个婚姻的良善,无法成就任何事(401节);若不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爱什么也做不了(409节);爱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并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410-412节);凭借爱所赋予的一种能力,智慧或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光的那类事物(413节);爱同样能被提升,也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配偶智慧(414—415节);否则,爱会把智慧或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416-418节);如果它们被一起提升,那么爱会在理解力中被洁净(419-421节);当爱被理解力中的智慧洁净时,它会变得属灵和属天;但当在理解力里面被玷污时,它会变得感官和肉体化(422-424节);仁和信及其结合,跟爱和智慧及其结合是一样的情况(427-430节);仁爱在天堂是什么样(4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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