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116.没有人的帮助,外在人中的邪恶无法被移走,因为按照主的圣治,凡人所听、所看、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在他看来,似乎完全是他自己的。如前所示(71-95ff节),没有这种表象,人将不能接受神性真理,决定行善,将爱和智慧内化,也没有仁和信,从而没有与主的结合,以及随之而来的改造和重生,因而没有救赎。显而易见,没有这种表象,从罪中悔改,甚至信是不可能的。同样显而易见的是,没有这种表象,人将不是一个人,而是缺乏任何理性生命,就像动物。若有人愿意,就让他请教自己的理性,看看当一个人思想良善和真理,无论属灵的,道德的还是文明的时,除了他凭自己思想外,是否存在其它任何表象;然后让他接受这个教义: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无一来自人;难道他不会承认这个结论,即: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思想真理,然而又必须承认他如此行是靠着主吗?难道他不会承认一个人必须貌似凭自己移走邪恶,然而又必须承认他如此行是靠着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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