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圣爱与圣智 #256

3.15就本身而言,

3.15就本身而言,人类心智的属世层级是连续的,但因着与两个更高层级的对应关系,当被提升时,它看似被分成各个层次

256.尽管这一点很难被那些尚不了解高度层级的人理解,但它必须被揭示出来,因为它是天使智慧的一部分;而属世人无法像天使那样思想这种智慧,然而仍能被他的理解力所领悟,只要这理解力被提升到天使所在之光的那个层级。因为他的理解力能被提升到那种程度,并照着这种提升而被光照。但属世心智的这种光照不是通过离散层级上升,而是通过一种连续层级增加,并且随着它的增加,属世心智从里面被两种更高层级的光光照。从对一个在另一个之上的高度层级的一种理解能明白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而属世层级,也就是最低层,是这两种更高层级的一种覆盖层。然后,随着属世层级被提升向更高种类的层级,更高层就从里面作用于外在的属世层,并光照它。这种光照的确从里面通过更高层级的光实现,然而包裹并围绕更高层的属世层级却通过连续性接受它,因而随着它上升而更透明、更纯粹;也就是说,属世层级从里面被更高层级的光光照是离散式的,但本身被光照是连续式的。由此清楚可知,只要人活在世上,由此而处于属世层级,他就无法被提升到诸如天使所拥有的那种真正智慧中,只能被提升到更高的光中,甚至被提升到天使那里,并能从他们那从里面流入并进行光照的光中获得光照。不过,这些事目前还无法更清楚地被描述。通过结果可以更好地理解它们,因为结果将自己里面的原因呈现在光中,并因此光照它们,前提是对原因有一些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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