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圣爱与圣智 #253

253.(3)属灵层

253.(3)属灵层级没有打开,但尚未关闭的属世人的性质。对那些过着些许仁爱生活,却对真正的真理知之甚少的人来说,属灵层级没有打开,但也没有关闭。原因在于,属灵层级是通过爱与智慧,或热与光的结合而被打开的;唯独爱或唯独属灵之热无法打开它,唯独智慧或唯独属灵之光也无法打开,但结合在一起的这两者能打开。因此,如果不知道产生智慧或光的真正真理,爱就不足以打开属灵层级,只是将它保持在被打开的可能性中。这就是它没有关闭的意思。像这样的情形可见于植物界,因为唯独热不能使种子和树木长成植被,但与光结合的热能实现这一点。要知道,一切真理属于属灵之光,一切良善属于属灵之热,良善通过真理打开属灵层级;因为良善通过真理产生功用,功用就是爱之良善,爱之良善从良善和真理的结合中获得其本质。属灵层级没有打开,但尚未关闭者死后的命运是这样:他们仍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故在天堂最低的区域,在那里有时会吃些苦,或在某个更高天堂的边缘地带,在那里好像在傍晚的光中。因为如前所述,在天堂和那里的每个社群中,光都是从中间到边缘逐渐减弱,那些拥有比其他人更多的神性真理之人在中间,而那些拥有少量真理的人在边缘。那些从其宗教那里只知道有一位神,主为他们受苦,也知道仁与信是教会的基本要素,却不再费心了解何为信,或何为仁的人就拥有少量真理;而事实上,信本质上就是真理,真理是多方面的,而仁是人在职业中从主所做的一切工作;当人避恶如罪时,他就从主做这一切。正如前面所说的,目的是原因的一切,结果是藉由原因的目的的一切。目的是仁爱或良善,原因是信仰或真理,而结果是善行或功用。由此清楚可知,能被引入行为的仁不超过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相结合的仁的量。仁通过这些真理进入行为,并赋予它们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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