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圣爱与圣智 #230

3.11主里面的三个

3.11主里面的三个高度层级是无限和非受造的,而人里面的这三个层级是有限和受造的

230.主里面的三个高度层级是无限和非受造的,因为主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如前所示);主因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故也是功用本身。因为爱以功用为它的目的,并通过智慧产生功用。事实上,没有功用,爱和智慧就没有边界或终点,也就是说,没有自己的家或住所。因此,若没有爱和智慧可以居于其中,或表达它们的功用,它们就谈不上有存在和形式。这三者构成生命主体里面的三个高度层级,就像最初目的,被称为原因的中间目的和被称为结果的最终目的。目的、原因和结果构成三个高度层级,对此,我们已在前文予以说明和详细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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