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Life60.有律法写于其上的石版被称为“约版”,柜子因它们而被称为“约柜”,律法本身被称为“约”(民数记10:33; 申命记4:13, 23; 5:2, 3; 9:9; 约书亚记3:11; 列王纪上8:19, 21; 启示录11:19; 以及其它许多地方)。律法之所以被称为“约”,是因为“约”表示联结或结合;这就是为何经上论到主说:祂要作人民的约(以赛亚书42:6; 49:8);又为何祂被称为“立约的使者”(玛拉基书3:1);祂的血被称为“立约的血”(马太福音26:28; 撒迦利亚书9:11; 出埃及记24:4—10)。这就是为何圣言被称为“旧约”和“新约”。此外,约是为爱、友谊、联系,因而为结合而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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