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7

BE27.将两种立场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58

Life58.在为人

Life58.给人的第二块石版并没有说人必须行这样或那样的良善,而是说他决不可行这样或那样的邪恶,如:“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原因在于,人无法从自己行任何良善;但当他不再作恶时,就能行善了,不是从他自己,而是从主行善。下文(101-107节)我们会看到:一个人若谦卑地祈求主的能力,就能靠这能力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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