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SS43.圣言字义的真理由新耶路撒冷城墙的根基(启示录21:14)来表示,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推知:“新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新教会,如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所说明(62—63节)的;因此,新耶路撒冷的“城墙”和城墙的“根基”只能表示圣言的外层,也就是它的字义,因为字义是教义的源头,并通过教义而为教会的源头;这字义就像围住并保护一座城的城墙及其根基。关于新耶路撒冷的城墙及其根基,我们在启示录中读到:
天使量了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城墙有十二个根基,是用各样宝石修饰的。第一根基是碧玉,第二是蓝宝石,第三是绿玛瑙,第四是绿宝石,第五是红玛瑙,第六是红宝石,第七是橄榄石,第八是绿柱石,第九是黄玉,第十是绿玉,第十一是紫玛瑙,第十二是紫晶。(启示录21:17—20)
数字“144”表示源于取自圣言字义的教义的教会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数字“12”所表相同。“人”表示聪明或理解;“天使”表示作为聪明或理解源头的神性真理;“尺寸”表示这些(即理解或聪明和真理)的品质;“城墙”及其“根基”表示圣言的字义;“宝石”表示在其秩序中的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它们是教义的源头,并通过教义而是教会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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