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SS24.给出圣言灵义的对应知识在后来的时代之所以没有被揭开,是因为初代教会的基督徒如此简单,以至于这种知识无法向他们揭示。也就是说,即便揭示出来,对他们也没有用,因为他们不理解。初代教会之后,黑暗因教皇的统治而笼罩了整个基督教界;那些仰赖教皇权威并确信它的虚假之人既不能,也不想接受任何属灵事物,包括圣言中属世事物与属灵事物的对应关系。他们若接受了,就会意识到彼得不是指彼得,而是指作为磐石的主。他们还会意识到,圣言直到其至内在的核心都是神性;相比之下,教皇的诏书或法令无足轻重。另一方面,改革宗或新教之后,天上的真理被隐藏起来,因为人们开始区分信和仁,敬拜三位格的神,因而敬拜他们想象为一位的三神;如果天上的真理被揭开,他们就会歪曲它们,并把它们用于唯信,无一用于仁和爱。如此他们就会向自己关闭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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