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7.将两种立场一比较,乍看之下他们似乎完全相符。不过,以免真的如此,改教者们将两种行为区分开来——起因于人的意志和目的之“律法的行为”,起因于自由和自发之“圣灵的行为”。后一种好行为被他们称为“因信所结的果子”,可参阅前文n.11(h,l),n.13(a,i,l),n.15(l)。因此,通过深入的检验和比较,在行为本身上看不出分别,只不过是它们的性质有别:后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被动的对象,前者的行为出于人、如同出于主动的对象;于是,后者的行为是自发的,乃是由于它们出于人的知性,并非同时出于他的意志。之所以这样说,是由于人在做这些行为时,他无法不知道,因为他正在做这些事时,知性上就能知道。尽管如此,更正教还宣扬悔改的操练,以及与肉体的较量,请参阅n.13(d,p,f,f,h,k);若不出于人的意愿和目的,也就是好像凭自己这么做,这些事就无法达成;于是得知,实际上仍是一致的。
8321.“等候你的百姓过去”表因此无需冒着侵扰的危险,凡能接受良善之真理和真理之良善的人都会得救。这从“过去”的含义清楚可知,“过去”是指无需冒着侵扰的危险就会得救;因为当那些沉浸于邪恶所生的虚假,并进行侵扰的人被投入地狱离开时,再没有人通过注入虚假和邪恶来进行阻挠,并由此阻止接受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这些就是此处“过去”所表示的事;因为只要恶人没有被投入地狱,几乎没有人能“过去”,也就是得救。那时,恶人在那些正进入来世的人当中不断激起邪恶和虚假,由此使他们远离良善和真理。因此,为叫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能从这些邪恶的侵扰者当中得到释放,主降临世间;在世时,祂通过不断让自己遭受祂在其中不断得胜的试探而征服所有这样的灵人,后来通过祂的出现把他们投入地狱。在地狱,他们因痴迷于自己的邪恶和虚假而永远受到束缚。
此处“百姓”表示那些能接受良善之真理和真理之良善的人;因为“百姓或人民”一般表示那些处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人(1259, 1260, 3295, 3581, 4619节);在此表示以色列人,也就是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或也可说,那些处于良善之真理和真理之良善的人(7957, 8234节)。之所以说“能接受良善之真理和真理之良善”,是因为除了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外,没有人拥有这种能力;这种生活赋予他们这种能力。那些以为无仁之信能赋予这种品质的人大错特错了!因为无仁之信是刚硬、抗拒的,弃绝从主所流入的一切;而仁和信一起是顺从、柔软的,接受从主所流入的东西。正因如此,赋予这种能力的是仁,而非无仁之信。仁因赋予这种能力,故也是那带来救恩的;因为那些得救的人不是靠始于他们自己的仁,而是靠来自主的仁,因而靠接受仁的能力而得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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