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6

BE26.在行为的功

BE26.在行为的功德方面,改教者们的声明与天主教所言几乎相同,可从《协和信条》的以下引文中明显看出:凭着应许以及因着恩典,好行为是值得奖赏的,在属世和属灵上都值得奖赏(n.14,i,k,l,n);上帝会以他自己的恩赐来奖赏(n.14,h,n)。在《特兰托会议信纲》中有类似的声明:藉着他的恩典,上帝使他的恩赐成为人的功德(n.5,f);还进一步说,得救并非出于行为,而出于应许和恩典,因为上帝通过圣灵来运行拯救之工(n.5,e,f,g,h,i,k)。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29

L29.基督教界普遍

(七)主出于自己里面的神性将的人身变成神性,从而与父为一

L29.基督教界普遍接受的教会教义是这样: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祂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祂为一,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这些话摘自《亚他那修信经》,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界接受;它们是关于主里面神性与人性合一的基本教导。在适当章节我们将解释该信经关于主的进一步论述。从这些话很明显地看出,根据基督教会的信仰,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非为二,乃为一,正如灵魂和身体为一人,并且祂里面的神性取得人性(注:人性与人身意思相同)。

由此可知,神性不可能与人性分离,人性也不可能与神性分离,因为这就像是将灵魂与身体分离。事实就是如此,凡阅读前面(9, 21节)从两部福音书(即路加福音1:26-35; 马太福音1:18-25)所引用关于主降生的经文之人,都必须承认这一点。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耶稣是从耶和华神成孕,从童女马利亚出生的;因此,神性在祂里面,是祂的灵魂。由于祂的灵魂是父的神性本身,故可知,祂的身体,或人身,也必须变成神性;因为这一个为神性的地方,那一个也必须为神性。父与子必须以这种方式,而不能以其它方式为一,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因此,凡子所有的,都是父的,凡父所有的,都是子的;正如主自己在祂的圣言中所教导的那样。

我们将按以下顺序解释,这种合一是如何实现的:

⑴主自永恒就是耶和华。

⑵永恒之主,或耶和华为拯救世人取了人身。

⑶祂出于自己里面的神性使人身变成神性。

⑷祂通过允许加在自己身上的试探使人身变成神性。

⑸祂里面的神性和人身的完全合一通过十字架受难,也就是最后的试探实现

⑹祂逐步脱去取自母亲的人身,披上来自祂里面的神性的一个人身。这就是神性人身和神的儿子。

⑺神就这样成为人,正如在首先事物中那样,在末后事物中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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