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6

BE26.在行为的功

BE26.在行为的功德方面,改教者们的声明与天主教所言几乎相同,可从《协和信条》的以下引文中明显看出:凭着应许以及因着恩典,好行为是值得奖赏的,在属世和属灵上都值得奖赏(n.14,i,k,l,n);上帝会以他自己的恩赐来奖赏(n.14,h,n)。在《特兰托会议信纲》中有类似的声明:藉着他的恩典,上帝使他的恩赐成为人的功德(n.5,f);还进一步说,得救并非出于行为,而出于应许和恩典,因为上帝通过圣灵来运行拯救之工(n.5,e,f,g,h,i,k)。

圣治 #192

192.我说过,如果

192.我说过,如果人们基于表象,即人类谨慎能说明一切来相信,那么使他们信服的唯一方法就是用基于深入调查的推理,并且必须是取自原因领域的推理。所以,为了取自原因领域的这些推理要点能清楚显明给理解力,必须按其适当顺序提出它们,顺序如下:

⑴人的一切思维都来自他的生命之爱的情感;凡不是由这些情感所产生的思维都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

⑵唯独主知道一个人的生命之爱的情感。

⑶主通过祂的圣治引导一个人的生命之爱的情感,同时引导产生人类谨慎的思维。

⑷主通过祂的圣治将整个人类的情感整合为一个单一形式,该形式是一个人的形式。

⑸因此,来自人类的天堂和地狱就处于这样一个形式。

⑹那些只承认自然和人类谨慎的人构成地狱,而那些承认神和祂的圣治之人构成天堂。

⑺除非在人看来,他似乎凭自己思考,凭自己管理一切,否则这些事没有一样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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