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5.简要分析:尽管改教领袖们将信与義分离,他们仍把它们连在一起并最终联合,然而他们并不期望它们被视为一体,或者结合在一起作为得救之必需,这可从他们的著述、讲道和公告中明显看出。他们在分离信与義之后又将他们合在一起,甚至用明确术语而不是含糊地表达它们的联合。例如,称义之后的信绝非唯独,而总是与義或者好行为相伴;倘若不是如此,这样的信就不是活的,是死的信(n.13,o,p,q,r,y,bb);事实上,一定要有好行为与信相随(x,y,z);重生者藉着新能力和新恩赐与圣灵合作(aa)。天主教的教导几乎相同,可从《特兰托会议信纲》收集的的引文中明显看出(n.4-8)。
148.启2:27.“他必用铁棒辖管他们”表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同时通过来自属世之光的理性事物。“铁棒”或“铁杖”表示这些事物,是因为在圣言中,“棒或杖”表示能力,“铁”表示属世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同时表示人的属世之光;真理的能力就在于这两者。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就在它的能力中,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7-49节)。原因在于,字义是其灵义的基础、容器和支撑(SS 27-36节)。一切能力都在被称为属世事物的终端中(可参看《圣爱与圣智》,205—221节),因而在圣言文字的属世意义和人的属世之光中。因此,这些就是祂用来“制伏列族”,也就是战胜来自地狱的邪恶的“铁棒”。在以下经文中,“铁棒”所表相同;诗篇:
你必用铁棒打碎列族,你必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篇2:9)
启示录:
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棒辖管所有民族的。 (启示录12:5)
又:
有利剑从骑白马的那一位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族;祂必用铁棒辖管他们。(启示录19:15)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以口中的棒击打恶人。(以赛亚书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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