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5

BE25.简要分析:

BE25.简要分析:尽管改教领袖们将信与義分离,他们仍把它们连在一起并最终联合,然而他们并不期望它们被视为一体,或者结合在一起作为得救之必需,这可从他们的著述、讲道和公告中明显看出。他们在分离信与義之后又将他们合在一起,甚至用明确术语而不是含糊地表达它们的联合。例如,称义之后的信绝非唯独,而总是与義或者好行为相伴;倘若不是如此,这样的信就不是活的,是死的信(n.13,o,p,q,r,y,bb);事实上,一定要有好行为与信相随(x,y,z);重生者藉着新能力和新恩赐与圣灵合作(aa)。天主教的教导几乎相同,可从《特兰托会议信纲》收集的的引文中明显看出(n.4-8)。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10

L10.从最广泛的意

L10.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是诗篇(82:6)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祂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远长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是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1, 14)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是诗篇(35:19)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祂的呢?但这不懂律法的群众是被咒诅的。(约翰福音7:48, 49)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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