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5

BE25.简要分析:

BE25.简要分析:尽管改教领袖们将信与義分离,他们仍把它们连在一起并最终联合,然而他们并不期望它们被视为一体,或者结合在一起作为得救之必需,这可从他们的著述、讲道和公告中明显看出。他们在分离信与義之后又将他们合在一起,甚至用明确术语而不是含糊地表达它们的联合。例如,称义之后的信绝非唯独,而总是与義或者好行为相伴;倘若不是如此,这样的信就不是活的,是死的信(n.13,o,p,q,r,y,bb);事实上,一定要有好行为与信相随(x,y,z);重生者藉着新能力和新恩赐与圣灵合作(aa)。天主教的教导几乎相同,可从《特兰托会议信纲》收集的的引文中明显看出(n.4-8)。

真实的基督教 #292

292.“在我面前,

292.“在我面前,不可有别的神”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也是指不可将人当成神来敬拜,无论活人、死人,如亚洲和邻近的各个国家所做的那样。外邦人或异教徒的许多神都只是人,如巴力、亚斯他录、基抹、米勒公、别西卜;雅典和罗马的萨图恩或萨图尔努斯、、朱庇特、尼普顿、普鲁托、阿波罗、雅典娜,等等。其中一些人起初被当成圣人来敬拜,后来被当成神性或神性力量,最后被当成神来敬拜。他们还拜活人为神,这一点从玛代大流士的法令明显看出来,即:
三十日内,任何人都不可向神求什么,只可求王;否则,他必被扔在狮子坑中。(但以理书6: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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