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908.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皆源于爱之良善,而爱之良善则源于主;这一点无法看出来,故无法得知,除非予以谁论证。这一点之所以无法得知,是因为看上去不是这样,良善不像真理那样进入人的思维;真理在思维中能被看到,因为它源于天堂之光,而良善只能被感觉到,因为它源于天堂之热;人在反思他正在思考的东西时,很少注意他正在感觉到的,只关注他所看到的。这是因为有学问的人将一切都归于思维,而没有归于情感;从前面(875节)可以看出,教会将一切归于信,而不是归于爱;而事实上,目前在教会被称之为“信之真理”或“信”的真理仅仅是属于爱的良善的形式。由于人在自己的思维中看不到这良善,因如前所述,良善只能被感觉到,并且被感觉为各种快乐;还由于这人没有注意到他在其思维中所感觉到的,只注意到他在那里所看到的;所以,他将自己感觉快乐的一切都称为良善,并且他感觉邪恶也是快乐的,因为这种感觉是与生俱来的,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发出的。这就为何人们不知道爱之良善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这爱之良善若非通过主,不会存在于人里面,并且除了如罪那样避开邪恶及其快乐的人外,不会从主流入到任何其他人里面。
这些就是主的这些话所表示的事,即:律法和先知依赖于这两条诫命,就是:
你要爱神高于一切,且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40)
我可以肯定地说,本身为真理的真理若非源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丝毫不存在于人里面;所以,本身为信,也就是活的、得救和属灵之信若非源于来自主的仁,也丝毫不存在于人里面。由于爱之良善就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故主照着爱之情感,而非照着脱离它们的任何思维来安排整个天堂和整个教会;因为思维是形式中的情感,就像言语是形式中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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