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891.启21:8.“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信仰,也没有处于仁爱,从而处于各种邪恶的人。稍后会看到,“胆怯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信仰的人;“不信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对邻之仁的人,因为这些人是不诚实和欺诈的,因而是不信的;“可憎的”表示那些处于各种邪恶的人,因为在圣言中,“可憎的”表示总体上十诫的后六诫所列举的邪恶,这一点可见于耶利米书:
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且来到这房中站在我面前,你们好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耶利米书7:4, 9-11)
在其它所有地方都是如此。“胆怯(或害怕)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信仰的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你们这小信的人哪,为什么胆怯(或害怕)呢?(马太福音8:26; 马可福音4:39, 40; 路加福音8:25)
路加福音:
耶稣对管会堂的说,不要怕;只要信,你的女儿就必得救。(路加福音8:49, 50; 马可福音5:36)
又:
你们小小的羊群哪,不要害怕;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加福音12:32)
“不要害怕或惧怕” (马太福音17:6, 7; 28:3-5, 10; 路加福音1:12-13, 30; 2:9-10; 5:8-10等)也是这个意思。由此明显可知,“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信仰,也没有处于仁爱,从而处于各种邪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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