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71.唯独主会将永生的福分赐给那些属于并将属于祂教会的人,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主对以弗所教会说,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又:
主对士每拿教会说,我要赐给你那生命的冠冕。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0-11)
又:
主对别迦摩教会说,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吃,并赐他一块白石,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认识。(启示录2:17)
又:
主对推雅推喇教会说,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我又要把晨星赐给他。(启示录2:26, 28)
又:
主对非拉铁非教会说,得胜的,我要叫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和新耶路撒冷的名,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12)
又:
主对老底嘉教会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
从这些经文也明显可知,新教会唯独承认主。正因如此,该教会被称为羔羊的妻(启示录19:7, 9; 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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