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698.“并不悔改所行的”表尽管从圣言得到教导,他们仍不离弃信之虚假和由此而来的生活邪恶。“不悔改”表示不离弃,如前所述(693节),“所行的”或“行为”在此表示信之虚假,和由此而来的生活邪恶,如前所述(641节)。按照字义,是“疼痛”或“疮”不能迫使他们悔改自己的虚假和邪恶,但按照灵义,是来自圣言的教导不能将他们从其虚假和邪恶中驱离,因为这些是属地狱的。由此明显可知,“并不悔改所行的”表示尽管从圣言得到教导,他们仍不离弃自己的信之虚假和由此而来的生活邪恶。之所以说此处“所行的”或“行为”表示信之虚假和由此而来的生活邪恶,是因为信之虚假在先,生活的邪恶随后而来。事实上,邪恶不定有信之人的罪,这就是一个信之虚假;结果,人活得高枕无忧,不用思想任何邪恶,因而从不悔改,或实践悔改的行为。若人说服自己相信行为无助于救恩,唯信而无需行为就得救,情形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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