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492.“穿着麻布”表与此同时,因真理不被接受而哀悼。“穿着麻布”表示因真理在教会中的毁灭而哀悼;“衣”表示真理(166,212,328,378,379节);因此穿着不是衣服的“麻布”就表示因没有真理,而没有真理就没有教会而哀悼。以色列人的哀悼以各种方式来表现,这些表现方式因对应关系而非常有意义,如:把灰撒在头上,在尘土中打滚,坐在地上长时间沉默,剃须,悲痛哀号,撕裂衣裳,以及“穿着麻布”等等;每个细节都表示他们当中教会的某种邪恶,他们因这邪恶而受罚;当受罚时,他们便以这些行为来表达悔过之意;由于悔改的表现,同时由于谦卑,他们就被听见。
“穿麻布”代表因真理在教会中的毁灭而哀悼,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
有狮子从丛林中上来,他从他的地方出发,要使地荒凉;因此,你们当腰束麻布,恸哭哀号。(耶利米书 4:7,8)
我民女哪,应当腰束麻布,滚在灰中,因为灭命的会要忽然临到我们。(耶利米书6:26)
哥拉汛和伯赛大哪,你们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悔改了。(马太福音11:21;路加福音10:13)
尼尼微王听了约拿的话后,就脱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宣告禁食,人与牲畜都当披上麻布。(约拿书3:5,6,8)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24;15:2,3;22:12;37:1,2;50:3;耶利米书48:37,38;49:3;耶利米哀歌2:10;以西结书7:17,18;27:31;但以理书9:3;约珥书1:8,13;阿摩司书8:10;约伯记16:15,16;诗篇30:11;35:13;69:10,11;撒母耳记下3:31;列王纪上21:27;列王纪下6:3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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