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472.“呼喊完了,就有七雷发声”表主将在整个天堂揭开小书卷里的内容。这个含义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接着就说到,约翰想将这七雷所说的“写出来”,但从天上来的命令是“要封上,不可写出来”;后来要他吃尽小书卷,在口中甜如蜜,肚子却发苦,以此表示其中这类事尚不能被接受;原因可见于下一节。但我要揭开小书卷里的内容。小书卷的那些事就包含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头至尾中,如下所示:
整本圣经都论及主,主就是圣言(1-7节);主应验了圣言的全部就意味着祂应验了律法的全部(8-11节);主降世征服地狱并荣耀了祂的人身,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以此彻底征服地狱,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12-14节);主并非藉着十字架受难除去罪,只是担当了它们(15-17节);主功德的归算无非是悔改之后罪得赦免(18节);就其神性人身而言,主被称为神的儿子,就圣言而言,祂被称为人子(19-28节);主通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从而与父合一(29-36节);主是神本身,圣言来自并论及祂(37-44节);神只有一位,主就是这神(45节);圣灵就是主所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46-54节);只要将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理解为在主里面的一位格的三位一体,那么《亚他那修信经》中的教义就合乎真理(55-61节)。
经上之所以说“七雷发声”,是因为主的话经由天堂降至低层区域时,听上去就像打雷;由于祂同时通过整个天堂说话,因而是完全的,故它们被称为“七”雷,因为数字“七”表示全部,一切事物和整体(10,390节),因此“雷声”还表示教导和对真理的领受(236节);在此也表示揭开并显明。天上来的声音当来自主时,听上去就像打雷。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众人听见这声音就像打雷。(约翰福音12:28-30)
神发声吼叫,以自己的威严之声打雷。(约伯记37:4-5)
耶和华从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声音。(撒母耳记下22:14)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像大雷的声音。(启示录14:2)
你向我呼求,我在雷的隐密处应允你。(诗篇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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