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3

BE23.关于因信称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揭秘启示录 #384

384.“领他们到生

384.“领他们到生命的水泉”表示并将通过圣言的真理把他们引向与祂自己的结合。“生命的水泉”表示主,以及圣言,“水”表示真理(AR 50节),由于当圣言的神性真理被应用于生活,或说构成生活时,它们就会实现与主的结合,而当一个人照着它们生活时,它们就被应用于生活,所以“领他们到生命的水泉”表示通过圣言的真理引向与主的结合。单数的“泉或泉源”和复数的“泉源”表示主,以及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耶和华啊,我所有的泉源都在你里面。(诗篇87:7)
耶利米书:
他们离弃耶和华,就是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17:13)
又:
百姓离弃了我这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2:13)
诗篇:
你必叫他们喝你那喜乐的河水,因为在你那里有生命的泉源。(诗篇36:8, 9)
撒迦利亚书:
在那日,必有一泉源为耶路撒冷的居民而开。(撒迦利亚书13:1)
申命记:
以色列独自安然居住在雅各泉旁。(申命记33:28)
约翰福音:
当主坐在雅各泉旁时,祂对那妇人说,我所赐的水要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5-20)
创世记:
约瑟是泉旁多结果者之子。(创世记49:22)
诗篇:
祝福从以色列泉源而来的主。(诗篇68:26)
以赛亚书:
那时,你们必从救恩的泉源欢然取水。(以赛亚书12:3)
启示录:
我将生命水的泉源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启示录21:6)
耶利米书:
我要领他们到正直路上的水泉旁。(耶利米书31:9)
像这些和前面启示录中的话在以赛亚书中也说过:
他们不饥不渴,炎热必不伤害他们,因为怜悯他们的必引导他们,领他们到水泉旁边。(以赛亚书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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