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284.“我们要在地上掌权”表示并且他们将在主的国度中,主在他们里面,他们在主里面。“在地上掌权”只是指在主的国度,在那里与主为一,正如主所说的这些话:
使所有信我的人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那样合而为一,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合而为一;你所赐给我的荣耀,我已赐给他们,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我在哪里,他们也同我在哪里。(约翰福音17:20-24)
因此,既然他们如此与主合而为一,并与主同在,构成一个国度,该国度被称为“神的国”,那么很明显,“掌权”不是指别的。经上说“掌权”,是因为前面说“你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源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智慧之人;“祭司”表示那些处于源于来自主的神性良善的爱之人(AR 20节)。正因如此,主的国也被称为“圣徒的国”(但以理书7:18, 27);论到使徒,经上说:
他们要与主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然而,唯独主审判并掌权;因为祂出于神性良善通过神性真理审判和掌权,这神性真理也从主那里而在他们里面。但人若相信从主那里而在他们里面的东西是他们自己的,就会被逐出这国度,也就是被逐出天堂。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掌权”的意思是一样的:
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要与基督一同掌权一千年。(启示录20:4, 6)
论到那些将要进入新耶路撒冷的人:
羔羊必光照他们,他们必掌权,直到时代的时代。(启示录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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