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243.“第三个活物有像人一样的脸”表示在智慧方面的圣言的神性真理。在圣言中,“人”表示智慧,因为人出生,是为了他可以从主那里接受智慧,并成为一位天使。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变得智慧,就在何等程度上是一个人。真正的人类智慧就在于知道有一位神,神是什么,以及什么东西属于神,或说知道神的存在,神的性质和属于神的东西;这是圣言的神性真理所教导的。“人”表示智慧,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我必使人(vir homo) 比精金还珍稀,使人(homo)比俄斐的金子更珍稀。(以赛亚书13:12)
“人”(vir homo)是指聪明,“人”(homo)是指智慧。以赛亚书:
地上的居民被焚烧,剩下的人稀少。(以赛亚书24:6)
耶利米书:
我要把人的种和牲畜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耶利米书31:27)
以西结书:
你们,我的羊群,乃是人,我是你们的神。(以西结书34:31)
又:
荒凉的城邑必被人群充满。(以西结书36:38)
耶利米书:
我观看地,看,地空虚混沌;天,天也无光;我观看,看哪,无人。(耶利米书4:23, 25)
何西阿书:
他们献人为祭,亲吻牛犊。(何西阿书13:2)
启示录:
他量了圣耶路撒冷的城墙,按着人的尺寸,就是天使的尺寸,共有一百四十四肘。(启示录21:17)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在这些经文中,“人”表示一个智慧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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