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3

BE23.关于因信称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60

L60.如信经所言,

L60.如信经所言,主里面的神与人非为二,乃为一位格,并且完全为一位,如同灵魂与身体为一。这一点从主自己所说的许多话清楚看出来,如:父与祂为一;凡父所有的,都是祂的,凡祂所有的,都是父的;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万有都交在祂手里;祂拥有一切权柄;祂是天地之神;凡信祂的,都有永生。此外,经上还说,神性和人身都被提到天上,就这二者而言,祂坐在神的右手边;这意味着祂是全能者。在此不再重复前面从圣言中大量引用的论述祂人身的众多经文,这一切都证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就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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