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3

BE23.关于因信称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42

L42.⑸主被称为“

L42.⑸主被称为“(君)王”和“受膏者”。这是因为祂是弥赛亚或基督;“弥赛亚”或“基督”表示(君)王和受膏者。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由“(君)王”,以及“大卫”来表示;大卫是统治犹大和以色列的王。主被称为“(君)王”和“耶和华的受膏者”,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14)

又:

骑在白马上的那位在祂衣服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由于主被称为“王”,所以天堂和教会被称为祂的国,祂的降世被称为天国的福音。天堂和教会被称为祂的国(可参看马太福音12:28; 16:28; 马可福音1:14, 15; 9:1; 15:43; 路加福音1:33; 4:43; 8:1, 10; 9:2, 11, 60; 10:11; 16:16; 19:11; 21:31; 22:18; 23:51)。但以理书:

神必另立一国,永不败坏,却要打碎灭绝那一切国,这国必存到永远。(但以理书2:44)

又: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有权柄、荣耀、国度赐给祂,使所有人民、民族、语言都敬拜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祂的国必不败坏。(但以理书7:13, 14, 27)

祂的降临被称为“天国的福音”(可参看马太福音4:23; 9:35; 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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