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八)主就是神自己,圣言来自祂并关乎祂
L37.在第一章,我们是通过证明整部圣经论述主,主就是圣言开始的。现在这一点将通过圣言中提到主被称“耶和华”,“以色列和雅各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主”,“神”,以及“王”,“耶和华的受膏者”,“大卫”的经文得到进一步的论证。首先我不妨提一下,我曾被恩准通读所有先知书和大卫诗篇,逐节检查,以查看它论述的是什么;我发现,它们只论述主已经建立和将要建立的教会,祂的降临,祂的争战和荣耀,救赎和拯救,起源于祂的天堂,以及这些事的对立面。由于这一切都是主的作为,所以明显可知,整部圣经都关乎祂;因此,主就是圣言。
然而,只有那些从主处于光照或启示,并且对圣言的灵义也有所了解的人才能看到这一点。天上的所有天使都处于灵义;因此,当世人阅读圣言时,他们只以灵义来理解它。因为灵人和天使总是与人同在;他们因是属灵的,故在属灵层次上来理解世人在属世层次上所理解的东西。整部圣经论述主,这一点从第一章(1-6节)所引用的那些圣言经文,从接下来为说明祂如何常被称为主(也就是耶和华)和神所要引用的关于主的经文是可以看出来的,尽管只能隐约地、如同透过玻璃般以一种不确定的方式看出来。由此明显可知,凡在众先知声称,“耶和华晓谕”,“耶和华如此说”,“耶和华的话”的地方,通过他们说话的,正是祂。
主在降世之前就已存在。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施洗约翰论到主说,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我给祂解鞋带也不配。这就是我曾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祂本来在我以前。(约翰福音1:27, 30)
启示录:
他们在主在上面的宝座前伏面说,今在、昔在、将要来的主神,全能者啊,我们感谢你。(启示录11:16, 17)
弥迦书:
伯利恒、以法他啊,你在犹大千城中为小,将来必有一位从你那里出来,在以色列中为我作掌权的;祂的根源从亘古、从往古之日就有。(弥迦书5:2)
此外,这一点从主在福音书中的话也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还没有亚伯拉罕我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未有世界以先,祂与父同享荣耀。(约翰福音17:5)
又:
祂是从父出来的。(约翰福音16:27)
又:
这圣言太初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音1:1,2,14)
主被称为耶和华,以色列和雅各的神,以色列的圣者,神和主,王,耶和华的受膏者,大卫,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可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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