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L36.⑺神就这样成为人,正如在首先事物中那样,在末后事物中也是如此。神是一位人,每位天使和每个灵人都因神而为一个人,这一点在《天堂与地狱》一书有部分说明,在《天使的智慧》(即《圣爱与圣智》)中将有进一步的详细说明。然而,神起初是在首先事物,而不是在末后事物中的一位人;但祂在世上取得人身后,在末后事物中也变成了一位人。这一点从刚才所证实的内容可推知,即:主将祂的人身与祂的神性合一,因而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正因如此,主被称为始和终,首先的和末后的,阿拉法和俄梅戛;如启示录:
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是终,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示录1:8, 11)
又: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约翰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说,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1:13, 17; 2:8; 21:6)
又:
看哪,我必快来!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我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初,是终;是首先的,是末后的。(启示录22:12, 13)
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者、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以赛亚书44:6; 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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