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250.那些认真阅读圣言的人能看到,圣言里面有双重表达,它们似乎是同一件事的重复;例如,弟兄与同伴,困苦与穷乏,荒场与旷野,空虚与虚空,仇敌与敌人,罪与罪孽,怒气与愤怒,民族与人民,欢喜与快乐,悲哀与哭泣,公义与公平,等等。这些似乎是同义词,其实并不是;因为弟兄、困苦、荒场、空虚、仇敌、罪、怒气、民族、欢喜、悲哀和公义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而同伴、穷乏、旷野、虚空、敌人、罪孽、愤怒、人民、快乐、哭泣和公平论及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论及虚假。然而,对一个不知道这个奥秘的读者来说,困苦与穷乏、荒场与旷野、空虚与虚空,等等,似乎是一回事;但它们不是一回事,而是通过结合而成为一体。在圣言中,其它许多事物也都联结在一起,如火与火焰、金与银、铜与铁、木与石、饼与水、饼与酒、紫色与细麻,等等。这是因为火、金、铜、木、饼和紫色论及良善;而火焰、银、铁、石、水、酒和细麻论及真理。同样,经上说,人应全心全灵魂地爱神;而且神要在人里面造“一个新心和一个新灵”;因为“心”论及爱之良善,“灵魂”和“灵”论及信之真理。还有一些词单独被使用,没有其它添加,因为它们与良善和真理都有关。但这些和其它许多特征只对天使和那些既处于属世意义,也处于属灵意义的人来说,是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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