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94.主与人的结合并人与主的相互结合是通过爱邻如己和爱主高于一切实现的。爱邻如己唯独在于对邻舍诚实、公正,不对他心怀仇恨或充满报复欲,不说他的坏话或诋毁他,不与他的妻子通奸,不向他做类似这样的任何事。谁看不出,那些做这类事的人并未爱邻如己?但那些因这类事是反对邻舍的邪恶,也是反对神的罪而不去做的人,则会诚实、公正、友善、忠信地对待邻舍。由于主就是如此行的,所以一种相互结合就产生了。当有了一种相互结合时,凡一个人向邻舍所行的,都是从主而行的;凡他从主所行的,都是良善。那时,他的邻舍不是这个可见的人,而是这个人里面的良善。爱主高于一切唯独在于不向圣言施暴,因为主在圣言中;不向教会的圣物施暴,因为主在教会的圣物中;不向任何人的灵魂施暴,因为每个人的灵魂都在主手里。那些避开邪恶如骇人之罪的人就爱主高于一切。但除了那些爱邻如己的人以外,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因为这两种爱本质上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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