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第3章 主的圣治在它所做的一切事上都关注无限和永恒
46.基督教界都知道,神是无限和永恒,因为以亚他那修命名的三位一体教义就说到,父神是无限、永恒和全能;圣子神和圣灵神同样如此;然而,没有三位、只有一位是无限、永恒和全能。由此可知,由于神是无限和永恒,所以除了无限和永恒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归给神。但有限不能理解什么是无限和永恒,不过也能理解。有限不能理解,是因为它无法包含无限;能理解,是因为存在抽象概念,通过抽象概念能看到事物的存在,即便不知道它们的性质。有些观念是能论及无限的,如:神因是无限,或神性因是无限,故是存在或现实本身,本质本身,物质本身,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是它本身或独一无二者或绝对者,是人本身或本质的人。当说无限是全有时,无限智慧是指全知,无限能力是指全能。
然而,这些概念会陷入思维的模糊,也可能会因不可思议而遭到否认,除非我们把思维由自然界中所获得的元素,尤其自然界的两个属性,即空间和时间,从观念中剔除。因为这些势必限制观念,使得抽象概念如同无有。然而,如果我们能像天使那样剔除它们,那么无限就能通过刚才所列举的那类观念来理解了。由此还能明白以下事实:人是真实的,或说是某种事物,因为他是由作为全有的无限的神创造的;人是有限的物质,因为他是由作为物质本身的无限的神创造的;人是智慧,因为他是由作为智慧本身的无限的神创造的,等等。因为除非无限的神是全有,是物质本身和智慧本身,否则人不是真实的,或说什么也不是,或按照那些被称为理想主义的空想家的说法,纯粹是存在的观念。
从《圣爱与圣智》一书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本质是爱与智慧(28-39节);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是物质本身与形式本身,是独一无二者(40-46节);神从祂自己,而非从无创造了宇宙及其万物(282-284节)。由此可知,一切受造物,尤其人和他里面的爱和智慧,都是真实的,或说是某种事物,不是纯粹的存在观念。因为如果神不是无限,那么有限之物不会存在;如果无限不是全有,那么就不会有任何事物;如果神不从祂自己创造一切事物,那么就不会有任何真实事物,或根本没有任何事物。简言之,我们是,是因为神是,或说我们存在,是因为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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