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38.一个陷入恶欲快乐的人,不可能知道对良善的情感的快乐,就是充满天使天堂的快乐。因为这两种快乐内在是截然对立的,因而在表面之下也是对立的,尽管它们在表面本身差别不大。每种爱都有自己的快乐。在那些陷入欲望的人里面的对邪恶的爱也有自己的快乐,如对通奸、报复、欺诈、偷窃、行凶的爱,甚至在最坏的人里面的对亵渎教会圣物和恶毒抨击神的爱。这些快乐的源头就是出于爱自己而对掌控或统治的爱。这些快乐来自迷住、困扰心智内层的欲望,并从这些内层向下流入肉体,在那里激起刺激纤维的污秽之物。肉体的快感就这样从心智在欲望里面所获得的快乐中涌出来。
死后到了灵界,每个人都能得知刺激这些人的肉体纤维的,是哪种污秽之物,还能知道它们的性质。一般来说,它们就像尸体、排泄物、粪便、令人作呕的气味和尿液,因为他们的地狱充满这类污秽。这些都是对应,对此,可参看《圣爱与圣智》一书(422-424节)。然而,人进入地狱后,这类污秽的快乐就转变为悲惨、可怕的东西。提及这一切是为了帮助理解下文所说的天堂的幸福及其性质,因为每个事物都是从它的对立面被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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