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3

BE23.关于因信称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圣治 #317

317.⑶人说服自己

317.⑶人说服自己相信并在自己里面所确认的一切都会留在他里面,成为他自己的。许多人以为,如果真理不被确认或证实,人就无法看见它;但这是一个错误。在国家或政府的民政和经济事务中,我们若不知道一系列法规和条例,就无法看到有用和良善的东西;在司法事物中,若不知道法律,也是如此;在自然学科领域,如物理学、化学、解剖学、力学等等,若不是深谙此道的科学家,同样如此。然而,在纯理性、道德和属灵的事务上,真理只能在真理本身的光中被看到,只要人通过正确的教育变得有点理性、道德和属灵。这是因为就其灵而言(正是人的灵在思考),每个人都在灵界,是灵界里的人当中的一员,因而就在光照其理解力的内层,可以说指明方向的属灵之光中。因为属灵之光本质上是主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正因如此,人能分析思考,能就司法事务中的公义和公平得出结论,能看到道德生活中的可敬之事,属灵生活中的良善,还能看见由于被当作真理接受的虚假而陷入黑暗的其它大量真理。人看见这些真理,几乎跟他仅仅利用每个人与生俱来的知识就能从脸上看到别人的心情,从语气感受到他的情感差不多。就连动物都无不从流注知道自己的属世需求,为什么人就不能从流注在某种程度上看见自己属灵和道德的生命内层呢?一只小鸟尚且知道如何筑巢,产卵,孵化幼雏,辨别食物,以及除此之外、被称为本能的其它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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