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300.天堂里的所有人仅仅是对良善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思维;地狱里的所有人仅仅是对邪恶的欲望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幻想。这些在两边被如此排列,以至于地狱里对邪恶的欲望和虚假的幻想与天堂里对良善的情感和真理的思维正好相反。因此,地狱在天堂之下,与天堂直接对立,也就是说,就像两个人朝对立的方向躺卧,或脚对脚站立,因而相互倒置,双方都在对方的脚底之下,脚跟对脚跟那样截然对立。有时,地狱看上去就处在相对于天堂的这种位置或方向上。原因在于,地狱里的人让对邪恶的欲望构成头,对良善的情感构成脚;而天堂里的人让对良善的情感构成头,对邪恶的欲望构成脚底;相互的对立便由此而来。说天堂里有对良善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真理的思维,地狱里有对邪恶的欲望和由此而来的虚假的幻想,意思是说,那里有具有这种品质的灵人和天使,因为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情感或他自己的欲望,一位天堂天使是他自己的情感,一个地狱灵人是他自己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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