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24.主通过对照提供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我们只有通过良善与次等良善的对照,以及它与邪恶的对立才能认识良善的品质。觉察和感受的能力就来自这种对照,因为这些能力的品质由此而来。事实上,每种快乐都是在与次等快乐相比较,并对照不快乐中被觉察和感受到的;每种美丽都是在与次等美丽相比较,并对照丑陋中被觉察和感受到的;同样,每种属于爱的良善也都是在与次等良善相比较,并对照邪恶中被觉察和感受到的;每种属于智慧的真理都是在与次等真理相比较,并对照虚假中被觉察和感受到的。多样性必须存在于每种事物中,从它的最大直到它的最小;当多样性也存在于它的对立面,从它的最小直到它的最大,并且它们之间有一种平衡时,那么两边就照着层级存在一种对照;对事物的觉察和感受会增强或减弱。然而,要知道,对立性要么削弱、要么增强觉察和感受:当对立双方混在一起时,对立性就会削弱它们;当对立双方没有混在一起时,对立性就会增强它们。这就是为何主最为谨慎、极其精细地把人里面的良善和邪恶分开,免得它们混在一起,就像祂把天堂和地狱分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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