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219.有必要逐一说明并证实这些要点。①何为短暂事物,何为永恒事物。短暂事物是指适合自然界,因而适合人的一切事物。适合自然界的事物,尤指空间和时间,两者都有极限和边界;由此而来的适合人的事物是指那些属于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因而属于他的情感和思维,尤其属于他的谨慎的事物;众所周知,这些是有限的,并且是受限的。但永恒事物是指适合主的一切事物,以及来自祂、似乎适合人的事物。适合主的一切事物都是无限和永恒的,因而没有时间,进而没有极限,永无止境。由此而来、似乎适合人的事物同样是无限和永恒的;然而,这些事物没有一样是人的,它们唯独属于人里面的主。
②人本身是短暂的,主本身是永恒的;所以从人发出的,只有短暂事物,从主发出的,只有永恒事物。前面说明,人本身是短暂的,主本身是永恒的。由于除了人里面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人发出,所以可推知除了短暂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从人发出,除了永恒事物外,也没有什么东西从主发出。因为无限不可能从有限发出,说它能是一个悖论。然而,无限能从有限发出,但不是从有限,而是经由有限从无限发出。另一方面,有限不可能从无限发出,说它能也是一个悖论。然而,有限能由无限产生,但这是创造,而非发出。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圣爱与圣智》全文。因此,当有限之物从主发出时,如人里面的许多事物所发生的那种情形,它不是从主发出,而是从人发出;但仍可以说它从主经由人发出,因为它看上去就是这样。
这一点可通过主的这些话来说明: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马太福音5:37)
在第三层天堂,所有人都是这样谈论的;因为那里的人从不试图争论神性事物是否真实,而是从主在自己里面看到它们是否真实。这意味着推理者会试图争论神性事物是否真实,因为他不从主看见它们,却想要从自己看见;人从自己所看见的,都是邪恶。尽管如此,主仍愿意人不仅要思考并谈论神性事物,还要推理它们,以便看到它们是否真实。只要这种思维、言谈和推理的目的是为了看见真理,就可以说它来自人里面的主;尽管在人看见并承认真理之前,它来自人。同时,人思考、谈论和推理的能力唯独来自主,因为他从被称为自由和理性的两种官能中获得这种能力,而人唯独从主拥有这些官能。
③短暂事物将永恒事物与自身分离,永恒事物将短暂事物与自身结合。短暂事物将永恒事物与自身分离,是短暂之人出于自己里面的短暂事物所行的事。永恒事物将短暂事物与自身结合,是永恒之主出于自己里面的永恒事物所行的事,如前所述(218节)。我在前面(92节)已说明,主与人的结合,并人与主的相互结合是存在的;但人与主的这种相互结合并非来自人,而是来自主;还说明(183节),人的意愿与主的意愿相抵触,或也可说,人自己的谨慎与主的圣治相抵触。由此可推知,当人出于他的短暂事物行动时,他就将主的永恒事物与自己分离;而主将祂的永恒事物与人的短暂事物结合起来,也就是说,将祂自己与人,并人与祂自己结合起来。这些要点早已充分论述过,故没有必要进一步证实。
④主藉着表象与人结合。因为表象是,人从自己爱邻、行善并谈论真理;如果没有这种表象,人不会爱邻、行善并谈论真理,因而不会与主结合。然而,既然爱、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那么显而易见,主正是藉着表象与人结合。前面(100–128节)已充分说明这种表象,以及藉着它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相互结合。
⑤主藉着对应与人结合。这一点通过圣言成就,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全文,我已说明,通过字义而有主与人的一个结合,并人与主的一个相互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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