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165.⑶人被主通过流注引领,通过光照教导。人被主通过流注引领,因为引领和流注关系到爱和意愿;人被主通过光照教导,因为教导和光照关系到智慧和理解力。众所周知,每个人都基于自己的爱被自己引领,并照着他的爱被其他人引领,而不是被他的理解力引领。只有当他的爱或意愿形成他的理解力时,他才被他的理解力并照着它引领;这一步完成之后,可以说他的理解力在引领;而事实上,不是理解力在引领,而是形成它的意愿在引领。采用“流注”这个词,是因为人们习惯说灵魂流入身体;并且如前所示,流注是属灵的,而非物质的,一个人的灵魂或生命就是他的爱或意愿;还因为流注比较像血液进入心脏,并从心脏进入肺脏的流注。《圣爱与圣智》一书(371-432节)已说明:心脏与意愿并肺脏与理解力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意愿与理解力的结合就像血液从心脏进入肺脏的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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