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3

BE23.关于因信称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圣爱与圣智 #398

398.由于被称为灵

398.由于被称为灵魂的,是爱与智慧,因而是意愿与理解力,还由于接下来需要说明灵魂如何在身体里面进行运作,并掌控它的一切功能,而这一切可从心与意愿并肺与理解力的对应关系中得知,所以我们根据这种对应关系披露以下观察资料:

(1)爱或意愿正是人的生命。

(2)爱或意愿朝着人类形式和构成该形式的一切成分而不断努力。

(3)没有与智慧或理解力的一个婚姻,爱或意愿不能通过它的人类形式做任何事。

(4)爱或意愿为未来的妻子,就是智慧或理解力,预备一个家或洞房。

(5)爱或意愿也在其人类形式中预备一切,以便它可以与智慧或理解力联合行动。

(6)婚礼后的第一次结合是通过对知道的情感(译注:俗称求知欲)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情感。

(7)第二次结合是通过对理解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对真理的感知。

(8)第三次结合是通过对看见真理的情感发生的,由此产生思维。

(9)经过这三次结合,爱或意愿享有生命的感觉和生命的活力。

(10)爱或意愿将智慧或理解力引入它家里的一切事物中。

(11)若不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爱或意愿什么也不做了。

(12)爱或意愿与智慧或理解力结合,并使智慧或理解力反过来与它相互结合。

(13)凭借爱或意愿所赋予的一种能力,智慧或理解力能被提升,也能接受并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光的那类事物。

(14)爱或意愿同样能被提升,也能感知诸如出于天堂属于热的那类事物,只要它热爱在同一层级的配偶。

(15)否则,爱或意愿会把智慧或理解力从它的高处拉下来,以使它与自己行如一体。

(16)如果它们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中被智慧洁净。

(17)如果它们没有被一起提升,那么爱或意愿会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

(18)被理解力中的智慧洁净的爱变得属灵和属天。

(19)在理解力里面并被理解力玷污的爱变得属世、感官和肉体化。

(20)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官能和被称为自由的行动官能仍旧存留。

(21)属灵和属天之爱就是对邻之爱和对主之爱,而属世和感官之爱则是对世界的爱和对自己的爱。

(22)仁和信及其结合的情况,跟意愿和理解力及其结合的情况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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