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368.⑸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原因在于,爱和智慧如何,意愿和理解力就如何,因为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如前所示;两者构成人及其品质。爱是多种多样的,多到种类无限,这一点从地上和天上的人可以看出来。没有哪两个世人或天使如此相似,以至于没有任何区别。正是爱使他们与众不同,因为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或说是其爱的化身。人们以为是智慧使他们与众不同,但智慧来自爱;它是爱的形式;爱是生命的本质,智慧是源于这本质的生命的表达。
世人认为理解力构成人。他们之所以如此认为,是因为如前所示,理解力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从而能使一个人看似很有智慧。然而,超出爱,也就是非由爱所生的理解力部分,尽管看上去是这个人的一部分,并由此决定了这个人的品质,但这仍只是一个表象。因为超出爱的理解力部分的确是由对认识和变得智慧的爱而生的,但不是同时由对将所认识并智慧理解的东西应用于生活的爱而生的。结果,这超出的理解力部分在世上要么随着时间消失,要么作为某种转瞬即逝的东西而徘徊在边界处的记忆周围。因此死后,它就会被分离出去,只剩下与灵自己的爱相一致的那一部分。
由于爱构成一个人的生命,因而就是这个人自己,所以一切天堂社群,以及社群里的一切天使,都照着属于爱的情感被排列,没有哪个社群或天使是照着与这爱分离的理解力来排列的。地狱及其社群也是如此,不同之处在于,它们是照着与天堂之爱对立的地狱之爱来排列的。由此可见,爱如何,智慧就如何,因而这个人就如何。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