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4.9主所创造的一切事物都是功用,并且它们是在与人类有关,并通过人类与它们所源于的主有关的秩序、层级和关联或具体方式上的功用
327.对此,前面已说明:除了功用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从神造物主那里产生(308节);一切受造物的功用皆按层级从最低的受造形式上升到人类,再通过人类上升到它们所源于的神造物主那里(65-68节);创造的目的在它的最终形式中得到表达,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返回到造物主那里,使结合能发生(167-172节);就事物关注创造者而言,它们就是功用(307节);神性必在它所创造的其它事物中存在和显现(47-51节);宇宙万物照功用而成为接受者,这一切皆照着层级(58节);从功用的角度看,宇宙是神的一个形像(59节)等等。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主所创造的一切事物都是功用,并且它们是在与人类有关,并通过人类与它们所源于的主有关的秩序、层级和关联或具体方式上的功用。现在有必要详细说一说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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