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3

BE23.关于因信称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圣爱与圣智 #259

259.前面说明,每

259.前面说明,每个人生来都有这种能力,即理性;但这指的是凡外在没有因某种意外,或因要么在子宫里,要么出生后的某种疾病,或因头部受伤,或由于某种爆发出来并冲破束缚的疯狂之爱而受到损害的人。在这些情况下,理性无法被提升;因为属于意愿和理解力的生命在这类人里面没有它能终止于其中的末端容器,就是被如此布置以致它能照秩序产生最外在行为的容器;事实上,生命是照着最外在的末端,而不是由于它们而行动的。婴孩和儿童不可能有理性,这一点可见于下文(266e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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