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3.关于因信称义,《特兰托会议信纲》中声称“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参阅前文n.5的(a)部分)。还说“信来自听上帝的话语”(n4.(d)部分)。之前的天主教会议信纲将信与義、或信与好行为相连,从前文可明显看出(n.4,5,7,8)。然而更正教——随从他们自己的领军人物的立场——将它们分离,使得救在于信,而不同时在于義或好行为,旨在可以与天主教在教会最基本要素上——信与義——划清界限,我经常从这些改教领袖亲口这么说。我还听到他们确证信与義分离的论据如下:没有人能行出任何善有益于他自己的得救,也没任何人能满足律法的要求;此外,人的任何功德不能进入信。出于这些原则,并为了与天主教划清界限,他们将義之善从信、因而从拯救排除出去。这可从之前的《协和信条》引文中看出(n.12),那里这么说: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部分);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n.12(h)部分);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n.12(n)部分);还有其它诸多内容。不过,更正教又认为在得救时要信与義相连,与天主教的唯一分别在于行为的性质,下一节将作说明。
Life25.⑵如果一个人思想并言说虔诚的事,却不避恶如罪,那么他所思所说的这些虔诚事都不虔诚。这是因为他并不在主里面。例如,如果他常去教会或礼拜的场所,虔诚地听道,阅读圣言和宗教经籍,领受圣餐,天天献上祷告,哪怕大量思想神和救恩,却不思想为罪的邪恶,如欺诈、通奸、仇恨、亵渎等等,那么他所思所说的这些虔诚事内在根本不虔诚,因为这个人自己与他的邪恶在它们里面。那时,他的确没有意识到这些邪恶;然而,它们仍深深存在于里面,藏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因为他就像一个源泉,这泉水从源头开始就是肮脏的。在这些时候,他的虔诚行为无非是养成习惯的例行公事,要么是高估自己,要么是自我邀功或伪善的结果。诚然,他们朝天堂上升,但还没到达天堂就返回去,并像空气中的烟一样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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